文科创新(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文科创新WEN KE CHUANG XIN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586257号“文科创新WEN KE CHUANG XI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336986号“文科景观”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8337051号“文科设计”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8337054号“文科绿化”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8337219号“文科环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8337225号“文科投资”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18337233号“文科环境”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1334524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差异明显,未构成商标近似。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书籍出版;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核定使用的“学校(教育);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书籍出版”等服务在内容、方式、目的、对象等方面相近,属于相同或者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的识别主体均为“文科”,并且在呼叫、汉字构成等方面相近,与引证商标七在构图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如共存于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586257号“文科创新WEN KE CHUANG XIN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586257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4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文科创新(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培训(4101)、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4104)、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4102)、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4104)、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4104)、书籍出版(4104)、教育(4101)、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4102)、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4104)、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