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实施意见》(淮发〔2015〕2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意见》(淮府办[2015]47号)文件精神,围绕市科技企业孵化器“1+3+8”建设发展战略,构建新型孵化服务体系,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范围,规范我市众创空间的发展。市科技局对我市众创空间建设与发展进行宏观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向省科技厅推荐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众创空间认定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要求租期5年以上,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鼓励利用已有条件,盘活存量设施和场地,通过开放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向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地、设备设施、宽带网络、开源软硬件、商务服务等基础条件和服务;
3、有专职的管理服务团队,运营管理机构配有不少于3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运营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4、设立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5、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
6、入驻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其中创业团队不少于5家。入驻企业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创意类及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创业团队由3人(含)以上组成,并有明确的创业项目研发计划,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第三条 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工作流程
由运营管理机构向所属县区(园区)科技局提出众创空间备案申请,递交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淮南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运营机构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运营团队名单;入驻团队(个人)名单;入驻协议;场地使用证明;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重点阐明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内容、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等)。市科技局接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核。
第四条 众创空间的管理及考核
1、市科技局建立淮南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按年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把众创空间纳入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
2、市科技局发布的众创空间目录内的各众创空间都应按要求参加绩效评价,报送绩效考核材料。对无故未参加绩效考核以及在绩效考核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众创空间,一经查证后,不再列入市众创空间目录。
第五条 政府后补助标准及条件
1、经备案的市级众创空间,市科技局每年组织1次绩效考核。根据量化打分排名,排名前20%的给予10万元的绩效补助资金。
2、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对众创空间绩效补助资金审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将取消其相关资格、收回财政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淮南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淮南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附件2:淮南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表
淮南市众创空间备案
申 报 书
众创空间名称:
场所地址:
运营主体: (盖章)
申报日期:
二○一六年 月
淮南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众创空间名称 | |||
运营主体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运营主体性质 | □1.事业 2.企业(□国有、□民营) □3.其他 | ||
机构类型 | □综合型 □专业型 |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 | ||
注册时间 | 运营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管理服务 团队人数 | 大专以上管理 服务团队人数 | ||
接受从业人员 专业培训人数 | 创业导师人数 | ||
自主支配场地面积 | 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 | ||
入驻初创企业数量 | 入驻创业团队数量 | ||
开展创新创业 活动次数 | 拥有种子资金 或孵化资金额 | ||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盖章) | |||
年 月 日 |
淮南市众创空间备案材料目录
(一)众创空间介绍
1、众创空间概况;
2、主要负责人及团队简介;
3、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
4、服务模式和内容(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5、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
6、投融资服务情况;
7、成功孵化案例2个;
8、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
(二)附件材料
1、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众创空间场地情况及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众创空间现有场地情况表(表1)、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受托管理的场地请提供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双方协议证明复印件,租赁孵化场地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及附图)。
3、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主要包括:管理服务团队简历(见表2),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4、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或创业团队情况。
主要包括:入驻创业企业(团队)情况汇总表(表3),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团队服务协议;
5、拥有种子资金、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种子资金、孵化资金设立情况表(表4)、存款证明、设立种子资金、孵化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种子资金、孵化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案例证明材料(如:投资证明等);
6、当地政府对众创空间以及在孵企业、创业团队的优惠政策。
表1
淮南市众创空间场地情况表
场地总面积(平米) | |
其中: 入驻团队或企业用面积 | |
公共服务面积 | |
产权情况:自有产权 | |
受托管理 | |
租赁 | |
其他 |
表2
管理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分工 | 是否接受从 业人员培训 |
表3
入驻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汇总表
序号 | 团队(小微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入驻时间 | 技术领域 | 使用场地面积(平米) | 团队成员数 |
表4
种子资金、孵化资金设立情况表
资金及来源 (万元) | 设立时间 | 资金总额 (万元) | 其中 | ||||||
政府拨款 | 自有资金 | 其它来源 | |||||||
种子资金、孵化资金支持入驻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项目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支持年度 | 支持额度 (万元) | |||||
合计 | |||||||||
淮南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表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变量 | 取值范围 | 对应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数量 | 30% | X1 | X1≥8 | 30 | |
6≤X1<8 | 20 | |||||
4≤X1<6 | 15 | |||||
2≤X1<4 | 10 | |||||
1≤X1<2 | 5 | |||||
X1<1 | 0 | |||||
2 |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次数 | 20% | X2 | X2≥10 | 20 | |
6≤X2<10 | 15 | |||||
3≤X2<6 | 10 | |||||
X2<3 | 5 | |||||
3 | 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额 | 20% | X3 | X3≥12 | 20 | |
9≤X3<12 | 15 | |||||
5≤X3<9 | 10 | |||||
X3<5 | 5 | |||||
4 | 创业导师人数 | 10% | X4 | X4≥4 | 10 | |
3≤X4<4 | 5 | |||||
X4<3 | 1 | |||||
5 | 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项目数 | 10% | X5 | X5≥10 | 10 | |
8≤X5<10 | 8 | |||||
5≤X5<8 | 6 | |||||
3≤X5<5 | 3 | |||||
X5<3 | 0 | |||||
6 | 大专以上 管理人员 | 5% | X6 | X6≥5 | 5 | |
3≤X6<5 | 3 | |||||
X6<3 | 1 | |||||
7 | 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 5% | X7 | 按时报送 | 5 | |
报送不及时 | 2-3 | |||||
未报送 | 0 |
考核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